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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走不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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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面約在中午十二點。

中心廣場附近的咖啡廳。

甫一進門,林朝霧踩著高跟鞋猛撲上來,聲淚俱下開場一句:“阿音!姐姐對不起你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。”

沈音之:“……”

蔻丹好高。

被迫埋胸.jpg

然後迎來第二句:“你怎麽又落到沈琛手裏去了?”

哎。

蔻丹原先是個慢性子。

那種‘天塌下來別打擾我塗胭脂抹口紅,先壓死世上所有狗男人再說’的慢性子。自骨子裏天生的愛美,分情萬種但純良,柔弱,又無害,所以她們倆如同雙生姐妹。

如今不知怎麽的,語速飛快利落:

“昨天我頭疼到不行,半夜想起所有的事。”

“但上網查遍資料,別說百香門了,連我記得的清幫、沈琛都沒有。民國歷史裏有的只是上海青幫,有個壟斷上海鴉片生意的杜月笙,他才是青幫頭頭。這壓根對不上號,你說到底怎麽回事?”

沈音之沒回答。

她今天出門很聽話,墨鏡口罩、帽子圍巾,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往身上戴。只是不小心圍巾綁成死結,好不容易才摘下來,舉目四處,“啊,沒有人。”

“這是我的咖啡廳,今天當作重要談話地點,當然沒人。”蔻丹嗔怪,“我說那麽多話,你究竟有沒有在聽?”

“有聽。”

她懶懶的:“可是你說太快,我聽完就忘掉了。”

“……”

生活不易,蔻丹嘆氣。

只得放慢語速問:

“我跳江之後,你有沒有回沈公館?”

“沒有。”

“怎麽不回去?沒了我就沒了把柄,你當回去才是。”

蔻丹一臉不解的剝著花生。

畢竟她跳江,小半是染上流感沒錢治病,實在走投無路。剩下另外大半的緣故,便是不願拖累沈音之。

沒有她,她準能回去的。

半真半假扯點謊,千萬避開逃跑的事兒。就說有人故意為難,說沈琛的仇家惡意報覆……隨意找兩個說法,大不了受些教訓,怎麽著都行,總比年紀輕輕橫屍外頭好。

但沈音之搖搖頭,溫吞吞折著她的圍巾。

“回不去的。”

1938年後形勢愈發嚴峻,整個上海灘幾乎一分為二。

這邊是廢城,風雨飄搖難民無數;那邊依舊是高貴的法租界,歌紅酒綠、鴉片橫行,人們個個絕望而迷茫,活著等死,從而發展出一片畸形詭異的盛世繁華。

很多人想從這邊越去那邊。

中間必然要經過,駐紮法租界邊緣的一窩日寇。

蔻丹死後,沈音之偷摸去法租線好幾次,瞧見許多流落在外的夫人小姐,或趾高氣昂胸有成竹,或滿身狼藉眉目憔悴的找上小日本鬼子,自稱自家誰誰誰是誰誰誰,要求他們放她們進租界,日後定然重重有賞。

小日本們紛紛摸下巴,交換眼神。

一幹人操起中日混雜的語言,好聲好氣說派人前去通報,轉身勞煩她們前去一間幹凈寬敞屋子裏稍作等待。

她們進去了。

後來沈音之再沒看到她們出來。

所謂國之將滅,何來王公貴族?

所以她照原路返回,可不能栽在日本人手裏。

“嘖,日他媽的一群雜種。”

聽完內情的蔻丹一個捶桌,瞬間有點兒回到林朝霧的張揚性情。

“那接下來呢?”她點出關鍵:“你怎麽到這邊來的,怎麽又落進沈琛手裏去了?”

說來恍如隔世。

沈音之花好長時間回顧。

她死了,在他面前;

又活了,又他面前,又在臺上唱歌。

然後他帶走她,當天晚上冷冰冰來掐她……

“我就知道。”

林朝霧紅唇白齒,緩緩咬出六字:“狗改不了吃屎。”

以前她就看不上遠近聞名的沈琛。

嫌他裝模作樣,嫌他衣冠楚楚心計深。

無論百香門裏多少女子夢想代替沈音之,成為沈先生的掌心寵。她總是媚眼如絲坐在一邊嗑瓜子,一咬一吐,呸出一口又一口的不屑之意。

左右天下男人都是狗,越不像狗越得防。

這觀點和小傻子完美契合。

只不過,她頂多私下不屑,面上仍需照常營業。像今天這樣正大光明的鄙夷,可謂前所未有。

沈音之定定看她兩秒,不由得笑。

“傻丫頭光會笑,怪不得狗都知道盯著你咬。”

三兩粒花生米塞她嘴裏,林朝霧倏忽一停。

下秒鐘說:“阿音,你得趁現在走。”

“我手頭有錢,家裏有人脈。就算呆在南江比不過沈琛,只要想辦法出了國,藏個三五年不成問題。去他媽的演員歌手,我們世界旅游去,活到老玩到老。”

“這樣好了。你回去收拾東西,想辦法找到身份證,過兩天我去定航班……不。”

哢嚓咬碎花生米,她鎮定自若地改算盤:“用身份證太容易留下痕跡,我們幹脆不坐飛機,開車走。反正我有駕駛證,其他亂七八糟的手續找我爸媽幫忙。”



原諒傻子的腦袋跟不上節奏。

光瞅著姐妹嘴皮子開開合合,好一通周密的計劃,壓根沒聽懂。

稀裏糊塗就被扣住手腕往後門遁走,瞥見陰暗沒有陽光的巷道,她才回神,困惑地問:“為什麽不走前面亮的門?“

林朝霧語氣輕慢:“妹妹啊,你見過誰跑路還走正門?”

沈音之更困惑了:“我們要跑嗎?跑去哪裏?”

“天大地大,愛去哪去哪。”

林朝霧打開門,不假思索地拉沈音之,萬萬沒想到幾次都拉不動。

“你不走?”她難以理解的微微挑眉。

誰不走?

沈音之低頭,親眼看到沒有別人,而是她自己的五根手指都緊緊攀在門把手上,死不肯松開。

奇怪。

明明腦子裏沒有‘我要抓住門把手’的念頭,身體卻自動這樣做了。這真的是她的手嗎?

小傻子一眨不眨看好久,想好久。

輕輕說了一聲:“我不走。”

連聲音都像是別人的,非常陌生。

她想了想,又說:“現在不走,過幾天可能走。”

對了,這才是本來的聲音嘛。

沈音之滿意地點頭。

林朝霧則是蹙眉:“為什麽不走?”

“你可別忘了,沈琛想掐死你。大半年不曉得掐過多少次,兩只手都數不過來。現在不走,難道還想像原來那樣。成天被養在洋房裏,時刻得看他的臉色。他高興的時候就帶你出去溜兩圈,不高興就關著你麽?”

“真喜歡你都不帶這樣的,何況他只是利用你。”

“誰不知道沈琛不碰煙酒鴉片,沒有家人親戚,不沾女人?他什麽軟肋都沒有,為了讓人放心,為了給人挖陷阱,這才用你、用個無依無靠的歌女生生造了一個軟肋。你在他身邊七年最清楚,他身邊死了多少人。一路走來成敗上千條性命,連手下一群群的人,來來去去生生死死好幾輪,只剩下你和那個周笙命硬。”

“你再留在他身邊,有幾條命夠用?”

似乎想敲醒她。

林朝霧用指節敲小傻子的腦門兒,反而敲得她有點兒頭暈腦脹。

“走吧。”再次催促,“出這個門,你就自由了。”

“……可是。”

“他會難過的。”

沈音之擡起一雙眼睛,純凈,有些遙遠模糊。

仿佛穿過長長的時間走廊,回到從前無數個夜晚裏。

沈先生永遠默不作聲,獨自坐在清冷寂寂的夜裏。有時她睜眼便能看到他,瘦削的側臉凝望著窗外。好像在想事情,好像什麽都沒想。

指尖一點火光,放任它反覆灼燒進皮肉。

他分明什麽都有。

錢財權勢,美名地位通通不缺。

但他又什麽都沒有。

除了看得到的權勢和死亡,一身寂寥。

孤獨啊。

當時她看著他,想到孤獨。

一個難以言喻、覆雜晦澀的詞,原來是他教給她的。

“連我都走掉,他太難過了怎麽辦呢?”

沈音之的臉上,浮現不太傻子的表情。

慢慢但堅定地抽出自己的手,她很清晰地聽到自己說:“而且最近他讓我唱歌,對我很好,我是不能走的。”

現在走,她會欠他很多東西。

像石頭那樣壓在心上,人才會被永遠永遠的綁住。

“但是,現在不走就來不及了。”

林朝霧盤著雙手,以絕對冷酷的姿態道:“現在的他不是以前的他,就像之前的我不是現在的我,做什麽都不算數。一輩子,幾十年的記憶對人的影響有多大?你看看我現在這個樣子,再想想,要是他哪天忽然想起那些事,保不準——”

“那就不要讓他想起來。”

有理有據的長篇大論,被十分孩子氣的話語打斷了。

瞧著沈音之一臉‘我說了算’的表情,她紅唇裏溢出一聲無奈的嘆息:“我服了,搞不清楚你們在想什麽。”

“這個要掐不掐,只準自己掐,別人碰個手指都要血光四濺;那個要跑不跑,到了時候才肯跑,一旦跑出去就算死在外頭都不肯回去。我被你們弄得太糊塗。”

“算了。”

“老太婆才管七管八,你自有你的想法。”

徹底放棄逃跑大業,以防萬一才問:“除了沈琛,你身邊還有沒有,別的人想起這些事?比如周笙?劉媽?”

沈音之連連搖頭,“只有二狗子怪怪的。”

“那個想救你出去的結巴?”

沒必要提防的人物,林朝霧不大在意地揮揮手:“沒關系,反正他記你的恩情。想不起來就算了,當作緣分盡了。想起來反倒算件好事,以後站在我們這邊。”

她堅持認為,沈琛位列危險人物名單首位。

沈音之折騰不來陰謀算計,東張西望,瞅準吧臺櫥櫃裏的小蛋糕。

一指,“那個可以吃嗎?我想吃那個。”

林朝霧一看就無語。

“一天到晚光惦記衣服點心,你這壞毛病八輩子改不了。就我實實在在上輩子欠你的,這輩子活該白白為你操心……”

大肆抱怨著,實際上身體正直的擼起袖子,嫌棄那個蛋糕太小太破上不了臺面。說聲‘等著,姐給你做個超大超華麗的’,而後鉆進廚房。

沈音之爬上吧臺,盤腿坐著,笑瞇瞇的玩手機。

“又傻笑。”林朝霧一個嫵媚挑眼,“沈琛能對你多好,有那麽開心?值得你放著大好的路不跑白不跑?”

沈音之不答反問,“你過得不開心嗎?”

“……”

好像是挺開心哦。

圍上圍裙的林朝霧聳肩,“好歹不用做歌女,成天掐著大腿陪笑。那些肥得流油三條腿的玩意兒個個惡心得要死,要不是被紅老太婆打過幾十次,天知道我一嗓子能吐多少東西,全吐在他們頭上,嘖。”

“不過說起來,我確實吐過一個。”

“32年的時候吧,沈琛來過百香門,有個叫什麽沈子安的,油嘴滑舌又毛手毛腳。老娘說過八百遍賣藝不賣身,還瞎幾把摸摸摸,摸你媽呢。煩得我一口口水呸他臉上,差點被他保鏢抓著揍。”

“哦,算起來還是沈琛看在你的面子上,幫我說了幾句好話。就當欠他個人情好了,愛還不還,反正他又不記得……”

沈琛出入百香門不算頻繁,也不算少。

林朝霧碰見過幾回,這邊繪聲繪色地說著,那邊蛋糕出爐,一時大意被燙到。

眼看著指尖迅速冒出一個水泡,她想起一個重要人物:“對了,你來這兒之後見過沈晶晶沒?”

沈音之歪頭,表示她完全不記得這號人物。

“就表小姐,沈琛他表妹。那個牛逼哄哄愛耍大小姐脾氣,還硬搞新式運動的綠茶婊,不記得了?”

林朝霧問得挺正經。

想到沈音之比她更一本正經地問:“綠茶婊是罵人的詞嗎?它和傻逼,哪個更厲害呢?”

“……”

好問題。

林朝霧冷靜地回答:“容我想想。”

而後陷入沈默。

半天沒想出來。

沈音之根本沒把未出場的表小姐,放在心上。

姐妹談話之後,她繼續享受著美妙的冠軍小假期。成天追劇電影打游戲。日夜沈迷於小哥哥小姐姐的絕美顏值之中,無法自拔。

以至於沈琛日常打電話被敷衍,收到的短信數量再度暴風下降。動不動甩個表情包敷衍他,且三句離不開:我的朋友林朝霧、我喜歡的女演員xx,我喜歡的男演員xxx。

合起來是:我的好朋友林朝霧給我介紹了一部好看的電視劇,裏面的女演員xx好看,男演員xxx也好看。好朋友介紹他們加我微信,現在我們四個都是好朋友,她們玩王者榮耀都很厲害。我很開心,打游戲去了88。

呵。

#家裏小孩過分沈迷看電視打游戲怎麽辦?#

點擊搜索,答案跳出:

1.多多抽空陪她;

2.多多帶她出去玩。

沈老板鎮定看了十分鐘,結合日程安排,發現今晚有一場慈善拍賣會,搞不好家裏小孩會有興趣。

他發微信去問:【有沒有人晚上想出去玩?】

那邊回得慢吞吞:【沒有。今天晚上要看大結局。】

“……”

區區大結局而已。

拍賣會邀請函的背面,有拍賣品的照片。

因為發起人是珠寶大亨,所以拍賣品離不開珍珠鉆石。估計都是小姑娘喜歡的東西,沈琛拍了張照片發過去,這次沈音之迅速回:【好看!我也想去!】

過兩秒再來:【可是我沒有錢,我卡裏錢很少。有沒有人想給我買呀?有的話我就去,不看大結局鳥。】

前兩天還說她傻。

看看今天精明成什麽樣。

沈琛笑了聲,【六點半接你,別拖拉。】

當晚八點鐘,拍賣會開場。

沈老板生意做的大,算慈善界小有名氣的商人。加之獨來獨往不愛混雜在人群裏,主辦方特別給他安排一個二樓小包廂,這特殊待遇可以說是非常有誠意。

而沈音之,從前參加過兩三次拍賣會。才不管你慈善不慈善,底下有什麽風波暗湧。

她只曉得女子到那個場所,必須艷壓群芳又不著痕跡。因此挑挑揀揀,晚秋天非要穿一條只到大腿的裙子,好看歸好看,凍得膝蓋紅通通。

大家都說有個外套更保暖,她一口拒絕。

反覆嘀咕著:“我不要外套,不要保暖。我是女孩子,我必須好看,好看就不冷,誰都不要阻止我好看。”

她躲著沈琛走,連沈琛都沒辦法給她披上外套毛毯,只得盡快走進包廂去,靠空調暖氣保住沈臭美的小命。

“沈琛!”

走到門邊時,身後一聲哀怨嬌滴滴的女聲。

沈音之想回頭看,但他牢牢擋著她。

“你先進去。”

他把手上的小毛毯遞給她,打開門,再關上。

裏頭包廂布置得挺好,幔簾重重,有點兒舊時候的奢華氣。小傻子裹緊冷冷的自己,居高臨下看看盛裝打扮的大家夥兒,目光巡視全場,確定沒有人比她更美。

安心了。

轉頭去拉門縫,悄悄往外望。

不期然看到一張熟悉的臉。

她給林朝霧發微信:【表小姐出來了!】

看到消息的林朝霧:!

你小心點。

四個字還沒發出去,來自沈音之的,兩條消息跳出來:

【討厭她。】

【我去欺負欺負她。】

作者有話要說:

林朝霧:?????姐妹牛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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